湖北工业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10  阅读人数:

湖北工业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法

注:本办法根据最近两年《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整理得来,如遇政策变更,请以最新上级文件为准。

一、 申请学生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为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学院不得为成人教育、自考类等非普通全日制学生开具《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2、申请学生必须为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且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具体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

二、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有续贷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在校生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要求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具体内容应包括:认真如实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和对贷款的认识等)。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放假前集中在系统中对学生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核,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如:字数太少、内容空泛、不良言论等)将无法通过审核。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规定,续贷声明未经学校审核通过和本年度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次数少于2次的学生不能申请续贷。

二、生源地贷款办理时间

我省近年来的生源地贷款办理时间集中在7月下旬和8月上中旬。请有申贷需求的学生随时关注各级学生资助网站、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相关媒体公告。

三、工作要求

1、各学工办要做好申贷学生资格审查,不得为家庭经济条件好,有能力承担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学生办理贷款。一经发现,银行将视为骗贷行为,取消或回收贷款,并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2、负责资助工作辅导员要熟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程序,对学生咨询的问题,不熟悉、无法解答的不得随意答复,要及时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给学生准确答复,或让学生直接咨询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热线95593,以免造成误解。发现学生对贷款政策存在误解的,要及时纠正,进行正确引导,以免造成错误信息传播。

3、各院要按照贷款规模分专业或班级建立生源地助学贷款QQ群,安排专人管理,让有意向申请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加入到QQ群中,及时将有关政策宣传到学生;同时方便对贷款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和诚信教育。

4、在工作过程中,各学工办要注意收集学生对县级资助管理中心贷款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集中将反馈意见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现场申请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学校出具的《贷款证明》。

2、有效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一式三份)。

5、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