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理学院学生常规事务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6-07-22  阅读人数:

一、学生请假须知

1.因病、因急事不能参加上课、实验、实习、学习培训等均需持请假条,请假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在事前办理,有急诊、重病,可委托班长或团支书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20至11:50、下午14:00至17:3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因急事请假可另做考虑)。

3.请假者说明请假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请假条,一式两份,将填写的请假条交给老师审核、签字,加盖学工办公章方可生效,请假者拿一份,学工办留存一份。

4.请假三天以内者,须经责任辅导员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者,须经学院党委副书记批准。

二、学生补假须知

因急病、突发事件等不可抗拒因素未能提前请假者,必须事前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得到责任老师批准,方可补假。补假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20至11:50、下午14:00至17:30。

三、学生户籍证明办理须知

1.办理证明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20至11:50、下午14:00至17:30。

2.需开证明者说明开据证明的原因,经批准后填写学生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学院、班级、身份证号、学号),经学工办老师审核并加盖学工办公章方可生效。

四、补办学生证须知

1.个人提出申请,写明学生证遗失的缘由、个人的相关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学院、班级、学号),并带上一张一寸登记照。

2.经学工办老师对申请书上的内容审核通过后,申请人认真填写学生证遗失证明,并加盖学工办公章。

3.带学生证遗失证明和照片到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学生科办公室登记(登记时间固定每周四全天)。

4.到学生科拿回补办的学生证(固定时间每周五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