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理学院2023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湖工大教[2021]38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免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各系支部书记、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吕辉、王地国;
成员:耿亮、黄楚云、王明亮、刘凌云、徐鹏、马新国、方次军、吴颖丹、周远明、梅菲、罗幼喜。
二、推免指标分配办法
学校下达理学院推荐指标8名,候选指标2名。综合考虑各专业毕业生人数、学科专业建设等因素,采取按专业人数比例分配推荐指标,按一流专业建设情况排序推荐候选指标的方式进行。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指标类型 |
专业 |
分配指标数 |
备注 |
推荐指标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2 |
专业内排序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2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2 |
应用统计学 |
1 |
候选指标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1 |
一流专业等级排序 |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1 |
三、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1.9月7日-9月9日,组织学生报名,报名截止时间9月9日18:00,学生将报名表及附件材料交至理学院教学办(科710),9月9日18:30,组织学生答辩,每人限时3分钟,全程录音录像,答辩具体安排见学工组通知。
2.9月9日前,学院审核材料,整理排名。
3.9月9日-9月20日,学院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排名分类别由高到低排序,并对确定的初选名单及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在学院教学办公示7个工作日。
4.9月21日,学院将最终拟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排序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5.9月21日-9月23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推免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6.9月24日,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上报推免生拟录取信息。
四、推免有关要求
1.学业成绩及各项奖励分以学校认定数据为准,推荐资格认定必须符合学校规定。
2.实行信息公开,推荐过程透明公开,遴选结果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共同监督。
3.要严肃工作纪律,申请推免的学生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直接取消推免资格。
4.要做好相关宣传与动员工作,确保通知到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宣传、解读到位。
理学院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