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发布时间:2019-06-27  阅读人数: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湖工大教[2017]46号)文件精神及《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湖工大教[2018]74号)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为做好学院转专业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吕辉    组员:王地国黄楚云、耿亮王明亮、谭政(学生代表)

二、拟接收转入人数(含院内转专业)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合计

一般类型

特殊类型

2017级

5

1

6

2018级

10

2

12

合计

15

3

18

三、实施原则

1.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监督。

2.批次原则:按学校《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四、考核方式:统一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素养和发展潜能)。

五、具体工作安排

1.计划公布。627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

2.学生申请。6月28日至7月2日,学生按要求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到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名(地址:-705)。

3.学院审核。7月4日前学院完成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查,并在学院网站公示通过审核的面试名单。

4.学院考核。7月5日上午9:00拟转入学生统一在学院-702会议室进行面试考核(院内转专业学生无需考核)。

5.结果公布。7月8日至7月12日在学院网站公布通过考核的学生名单及新编班级。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学院在接到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对相关结果进行解释说明。

6.学籍变更。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籍转换工作,转专业学生下学期初直接到新专业报到学习。


学院

2019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