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理学院推选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确定学生党员拟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标准

发布时间:2016-07-22  阅读人数:

湖北工业大学理学院推选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标准

一、年满十八岁,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加入党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

二、坚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入党动机较为端正,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努力向党组织靠拢。

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违纪违规处分。

四、所有课程均达到及格及以上水平。

湖北工业大学理学院确定学生党员拟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标准

一、政治上较为成熟,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二、思想品德优良,健康向上,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集体观念,力所能及地为周围同学服务,积极参加校、院和班级开展的各类活动,较好起到了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注重政治理论学习,积极主动参与党团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并顺利结业。

四、自觉提升党性修养,入党动机端正,入党愿望强烈,按时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积极承担并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愿意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

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内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违纪违规处分。

六、专业测评排名在班级前60%以内,所有课程均达到及格及以上水平。

七、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党支部、培养联系人、班导师和所在班级评价满意。

八、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成员社会关系清明,在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无不良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