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代码:0252)
一、领域简介
本学位为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供关于数据采集、整理、描述以及依据数据做出推断和预测等系统性的专业训练,培养能够胜任在政府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咨询机构从事数据分析、质量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学位的特点在于,既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对实用型统计和数据分析人才的需求,又充分借鉴了国际上培养专业统计和数据分析人才的先进经验,且与目前国内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互相配合和衔接,从而使得本学位的市场需求广泛,教学内容和手段先进,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良好的统计学背景,系统掌握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和开发的知识与技能,具备熟练应用计算机处理和分析数据的能力,能够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尤其是大中型制造企业从事质量控制与管理、数据分析、金融咨询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基本要求是:
1. 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2. 掌握统计学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从事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应用的基本技能;
3. 掌握基本统计工具,能够独立从事实际领域的应用统计工作;
4. 掌握一门外语的实际运用。
三、领域方向
专业建设适应了湖北省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并结合湖北工业大学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以理学院师资及办学条件为基础,广泛整合了学校数学、应用经济学和质量工程专业师资力量和研究平台,形成了较为稳定和特色鲜明的三个学科方向:质量控制与管理、数据科学与决策、金融统计
1. 质量控制与管理主要从宏观质量管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寿命与可靠性方面展开研究。研究内容涉及企业质量竞争力评价,基于大数据的宏观质量预警平台开发、产品可靠性评价技术和质量控制理论、寿命预测技术以及检测技术可靠性、可靠性数据管理系统的开发、先进制造过程中产品可靠性统计质量控制技术、生产过程中的多元质量控制和诊断方法,工业设计与制造中的试验设计与优化等。
2. 数据科学与决策主要从统计模型、优化决策方法等方面展开研究。研究内容涉及大数据挖掘、高维复杂数据建模、纵向数据建模、遥感影像空间信息提取、高通量生物基因数据挖掘、模式识别、流体运动过程统计建模仿真等。
3. 金融统计主要是从国民经济核算、市场调研与分析、金融风险控制、计量经济模型方面展开研究。研究内容涉及绿色经济发展指数研究、居民绿色消费核算与分析、循环经济的增长评价、人力资源与劳动关系研究、倒向随机微分方程、计量面板数据建模、证券投资组合等。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采用学分制。
为了突出理论联系实际,应用统计硕士在培养过程中采用双导师制,即1名研究生配备校内和校外导师各1名。
五、学分要求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学分包括课程学分和实践环节学分,具体学分分配如表:
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分要求及学分分配表
总学分 | ≥32学分 |
学位课学分 | ≥16学分 | 公共必修课≥8学分,其中:思政类3学分,英语5学分 |
专业基础与专业必修课≥8学分 |
非学位课学分 | ≥8学分 | 公共选修课≥2学分,专业选修课≥6学分 |
实践环节 | ≥8学分 | 专业实践(含报告) | 6 | 必修 |
学术报告(至少6次) | 1 | 必修 |
助研助教助管 | 1 | 必修 |
六、课程设置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设置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补修本科课程等模块。学位课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补修课成绩要求合格但不记学分。
参见《应用统计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七、实践环节
每个方向均应根据自己方向的特点,充分结合行业或职业需求,接受系统的案例教学训练,开展统计案例教学讨论课,讨论课结束后提交实际问题统计案例分析(不少于2个实际案例,合格计2学分)。
研究生期间必须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习。实习结束后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习报告,由导师组评定成绩并报送研究生办,考核合格计4学分。
八、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入学的第四学期进行,其目的是检查和总结该领域硕士研究生入学以来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激励在校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中期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必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九、学位论文工作
1. 课程及社会实践学习结束后,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应用统计硕士专业研究生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在专业实习单位选择具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的题目进行毕业设计,并完成学位论文的写作。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统计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应用基础研究、综合案例分析等,字数应在3万字以上。
2. 攻读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3. 论文除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有2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本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
4. 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按照《湖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十、其他
1. 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由学校统一布置,由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经学校批准备案后执行。
2. 培养方案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修订的,必须按上述程序审批。
3. 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研究生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
4. 本方案适用于应用统计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自2017级开始施行,由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