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荆楚楷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1  阅读人数:

各院(部)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评选“荆楚楷模”是我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管工作的重要载体。根据省委宣传部相关通知要求,我校将于近日开展“荆楚楷模”推荐上报工作。

一、评选条件和类型

“荆楚楷模”候选人应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主要包括:

1、自强不息、艰苦创业、锐意创新、奉献社会的创新创业楷模;

2、担当责任、敬业奉献、清正廉洁、办事公道、群众拥护、业绩突出的党员干部楷模;

3、在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用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见义勇为楷模;

4、孝敬老人、关爱小孩、家庭和睦、邻里互动的孝老爱亲楷模;

5、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信誉的诚实守信楷模;

6、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热心并长期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志愿服务楷模。

二、推荐上报时间

请各院(部)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4月6日前将“荆楚楷模”推荐表交至校党委宣传部311室。今后涌现出来的上述各类典型可随时上报。

联系人:裴琴,电话:59750051。

 

                                   党委宣传部

                                2016年3月31日

 

附件:

荆楚楷模”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