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党内组织生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2  阅读人数:

各党支部:

      按校党委组织部统一要求与部署,请于4月15日前将2016年度支部党组织生活计划上报至学院党委。

      要求每个支部全年组织生活安排不少于8次,各支部按照附件1填表。每名校党委委员、院党委委员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的领导同时要指导学生支部的组织生活。


附件:

关于上报党内组织生活计划的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