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观摩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1  阅读人数:

各学院(部):

教学观摩是通过教师走进教学经验丰富、课堂教学效果突出的优秀教师的课堂,进行同行间课堂观察、借鉴学习、交流研讨等,以促进教师教学发展、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一种重要而有效的形式。为充分挖掘校内优质教学资源,给教师提供形式多样的教学发展活动,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教师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湖工大教师2016[1]号),教师发展中心拟组织教学观摩活动,并征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观摩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观摩课申请人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均可报名。

1.各学科教学中的优秀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功底扎实,教法上具有一定特色,课堂教学效果突出,深受学生和同行的好评。

2.曾获得过省级教学名师、我校优秀教学质量一等奖、青年教师授课竞赛一等奖等教学荣誉称号以及入选过学校“教学名师培育计划”。

3.愿意将自己的课堂提供给我校教师观摩、学习、交流和研讨。

二、具体做法

1. 申请人根据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所承担的本科生课程,愿意将自己正常给本科生上课的某1~2节课与其他教师分享。

2.申请人将为本科生上课的课程名称、教学内容、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教学对象等有关信息提交教师发展中心。

3. 教师发展中心将申请人的观摩课信息向全校公布,并组织有意愿的教师参加观摩。

4. 教师发展中心在申请人上课前3天告知参加观摩课教师的人数以及有关信息。

5.如果观摩教师超过一定数量,教室容量有限,教师发展中心将会同教务处帮助申请人协调授课教室。

三、申请时间

2016年4月18日~4月24日

四、申请流程

1.具有申请资格的教师在申请时间内填写申请观摩课相关信息,包括课程名称、教学内容、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教学对象等(附表),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hbutcfd@mail.hbut.edu.cn

2. 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各院(部)申请观摩课的具体情况,会同各学院(部)教学办核实申请人具体的上课课程名称、时间及地点,统一组织安排,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各院(部)。学院(部)教学办务必提前通知教师做好观摩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联系方式

教师发展中心:王薇          电话:59750915

附表:湖北工业大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观摩课申请表

湖北工业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4月18日

附表:

湖北工业大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观摩课申请表

序号

院系

教师姓名

课程名称

教学内容

上课时间

上课地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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