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24  阅读人数: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14年寒假安排业经校领导审查同意,具体安排如下:

一、假期安排:

1.学生依据学校实践教育活动安排进行放假,2月22日(周六)、23日(周日)两天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2月24日(周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从1月6日至2月21日休假,1月4日(周六)、1月5日(周日)、2月22日(周六)、2月23日(周日)上班。

3.校属独立法人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安排放假时间,其具体安排在12月27日前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4.有关专项工作人员的休假,由有关单位(部门)另行安排。

5.学校班车于1月6日停开,2月22日开始恢复正常运行时间。

二、假前及假期的几项主要工作

1.考试及考务工作。教学部门和各教学单位严格按考试安排和要求组织好期末复习、考试、评卷、统分、报送成绩等各环节的工作,严格考风考纪,规范评卷、统分工作,认真做好质量分析。

2.学生实践教育活动。教务处、学工部、团委和各学院要通力合作,组织全校本专科学生积极开展假期实践育人活动。

3.各项维修工作。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要做好各类房产、水电、家具、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

4.卫生预防工作。校医院要按市、区的要求适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校园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保卫处要对安全工作作出周密安排,并在放假前进行一次检查;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保密文件的管理,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6.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学院按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的前期准备工作。

7.加强学生欠费的催缴收取工作。财务处在假前向各学院下达催缴清单,各学院应根据财务处下达的催缴清单,在放假前通知到每个欠费学生,要求学生下学期报到时缴清。

8.假期值班工作。假期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人员值班,要确保能够正常处理公务。对离校休假的教职员工要进行联系方式登记,确保工作需要时能够取得联系,遇有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寒假值班执行寒假作息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2月22日恢复正常作息时间。寒假的值班安排请于12月27日前报送学校办公室。

特此通知。

                        湖北工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12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