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2024届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07  阅读人数:


为做好理学院2024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湖工大教[2021]38号)文件精神,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免工作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各系支部书记、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吕辉、石勇;

成员:王明亮、耿亮、马新国万美琳、徐鹏、姚育成、周远明、梅菲、方次军、吴颖丹、罗幼喜、胡二琴

二、推免指标分配办法

鉴于目前还没有分配推免名额,根据学校建议,按照2023届推免名额的2倍人数进行排序公示。

三、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1.9月7日-9月10日,组织学生报名,学生将报名表及附件材料交至理学院学工组(西6-104)。

2. 9月8-9月10日,学院审核材料。

3. 9月11日,组织学生答辩,每人限时3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学院按核实后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排名分类别由高到低排序,并对确定的初选名单及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在院内公示7个工作日。

4.9月19日,学院将最终拟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排序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5.9月20-9月22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推免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6.9月25日,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上报推免生拟录取信息。

四、推免有关要求

1.学业成绩及各项奖励分以学校认定数据为准,推荐资格认定必须符合学校规定。

2.实行信息公开,推荐过程透明公开,遴选结果公示,接受广大师生共同监督。

3.要严肃工作纪律,申请推免的学生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直接取消推免资格。

4.要做好相关宣传与动员工作,确保通知到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宣传、解读到位。


                                   理学院

                               2023年9月7